绿色建筑划分应为基本级、一星级、二星级、三星级 个等级。 当满足全部控制项要求时,绿色建筑等级应为基本级。
绿色建筑星级等级应按下列规定确定:
1 一星级、二星级、三星级 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 本标准全部控制项的要求,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其
评分项满分值的 30%;
2 一星级、二星级、三星级 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进行 全装修,全装修工程质量、选用材料及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;
3 当总得分分别达到 60 分、 70 分、 85 分且应满足表 3.2.8 的要求时,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、二星级、三星级。